关于组织我市部分中学语文教师参加2016年长三角语文教育论坛“语文教学与思维发展”研讨会的通知
各教育主管部门,市直、民办、三二一学校:
为了加强长三角区域性语文教育研究和教学实践的合作交流,进一步研讨当前中学语文教学中亟待解决的问题,提升我市中学语文教育教学的整体水平,经研究,决定组织我市部分中学语文教师参加由上海、浙江、江苏、安徽四省市共同发起的,《语文学习》编辑部和浙江丽水中学、丽水外国语实验学校共同承办的于2016年11月25-27日召开的2016年长三角语文教育论坛“语文教学与思维发展”研讨会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参加会议人员
部分高、初中语文教师,市、县(区)中学语文教研员
二、我省参加“课堂展示”的教师和主评者。
根据本次研讨会对各省推荐参加“课堂展示”教师的资格要求,经过遴选,确定以下教师在研讨会上分别执教高中和初中语文“课堂展示”课。他们将在“语文教学与思维发展”上做有意义的探索。
高中课教执者:严景东,安徽省特级教师,来自安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。主评者:辛卫华,来自安徽省芜湖市教育科学研究所。
初中课教执者:李 杰,安徽省教坛新星,来自合肥市第46中学。主评者:张莉,来自合肥市庐阳区教育局教研室。
三、论坛自由发言教师的推荐
各市请于2016年11月15日之前向安徽省中语会推荐参与论坛自由发言教师的名单,已被推荐的教师应做好充分的准备。并将有关材料发至1137553235QQ邮箱。
四、其他事项
1.会议具体安排见“2016年长三角语文教育论坛‘语文教学与思维发展’研讨会启事”。
2.已确定参加本次会议的教师,请务必于11月10日前将参会回执发到指定报名邮箱。初中组:csjyw1@163.com ,(联系人:潘老师,电话:13567602098);高中组: csjyw2@163.com ,(联系人:项老师,电话:13884326993)。
附件:
2016年长三角语文教育论坛“语文教学与思维发展”
研讨会启事
为推动长三角区域性语文教育研究和教学实践的合作交流,提升长三角地区中学语文教育的整体水平,由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、上海市教委教研室、江苏省中小学教研室、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院、上海教育出版社主办,《语文学习》编辑部、浙江丽水中学、浙江丽水外国语实验学校承办的“2016年长三角语文教育论坛‘语文教学与思维发展’主题研讨活动暨主题征文颁奖大会”,将于2016年11月25—27日在浙江丽水中学、浙江丽水外国语学校举行(初中组会场),论坛聚焦最新语文课程标准,进行理论层面与实践层面的集中研讨,由代表长三角地区一线教学水平的四省市优秀语文教师开设展示课,由胡勤、步根海、朱芒芒、杨桦等四省市语文教研员和语文名师进行现场评课。
一、报到事项
1.报到时间:11月25日13:00—21:00点。
2.报到地点:初中与会者到丽水喜尔顿商务酒店(莲都区丽青路580号)报到;高中与会者到丽水华侨开元名都大酒店(莲都区丽阳街651号)报到。
3.交通指南 去丽水喜尔顿商务酒店,从丽水高铁站乘坐2路/k2路在汽车东站下车即到;去丽水华侨开元名都大酒店,从丽水高铁站乘坐4路/k4路在丽东二村站下车,步行116米即到。
二、会议地点 浙江丽水中学(丽水市莲都区寿尔福北路1号)
浙江丽水外国语实验学校(丽水市莲都区丽青路588号)
三、会议日程
(一)11月 26日 上午专家报告:由课标组专家解读新课标,在丽水中学报告厅。下午课堂展示:高中组五节课在丽水中学报告厅,初中组五节课在丽水外国语实验学校报告厅。
(二)11月27日 上午:1.由四省市教研室教研员、特级教师进行课堂点评;2.与会教师围绕主题及展示课展开自由讨论;3.宣读“语文教学与思维发展”征文大赛获奖名单。高中组在丽水中学报告厅,初中组在丽水外国语实验学校报告厅。下午返程。
四、会务费 500元/人。与会代表的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。
五、报名方式 请各参会集体或个人将参会回执于11月10日前发到指定报名邮箱。
初中组:csjyw1@163.com (联系人:潘老师 电话:13567602098)
高中组: csjyw2@163.com (联系人:项老师 电话:13884326993)
2016年“长三角语文教育论坛”参会回执
序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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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别 |
住宿:单间/标间 |
发 票 抬 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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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办单位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 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江苏省中小学教研室 上海市教委教研室 上海教育出版社
承办单位 《语文学习》编辑部 浙江丽水中学 丽水外国语实验学校
2016年9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