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班级:
为激励进步,表扬先进,树立典范,坚持育人为本、德育为先的指导思想,积极推进素质教育,学校拟评选一批在2015—2016学年度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,品学兼优的同学和班级作为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进行表彰,现将有关评选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1.“优秀学生干部”:各班班干、团干和学生会干部;
2.“三好学生”:全体学生
二、评选条件
1.“优秀学生干部”
(1)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,思想品德操行为优秀,学业成绩优良,积极参加文体活动,坚持锻炼身体,讲究卫生,在学生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;(查阅教务处资料,本学年度至少一次月考总成绩达到优良。)
(2)热心为同学和集体服务,勇挑重担,大胆负责,并且具有较强的组织指挥能力,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。(班主任出具证明材料)
2.“三好学生”
(1)思想品德好。严格遵守《中学生守则》和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,品德操行等第为“优秀”,并能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。(班主任出具证明材料)
(2)学习好。学习目的明确,学习态度端正,学习成绩优良。(查阅教务处资料,本学年度至少一次月考总成绩达到优良)
(3)身体好。积极参加文体活动,坚持锻炼身体,讲究卫生,身体健康,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达到良好以上。(体育组出具证明材料)
三、评选办法
1.坚持标准,实事求是,讲究实绩。发扬民主,自下而上,学生、班级逐级推荐考评,做到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,真正起到表彰先进、激励全体学生的作用。
2.班主任宣传、发动、推荐,学生自评,组织互评,最后确定名单报政教处审批。
四、评选名额
“三好学生”按照班级人数15%上报,“优秀学生干部”每班名额为2名。
五、上报要求
1.上报截止时间:5月中旬日前
3.上报办法:名单请各位班主任在QQ群传给凌兴民老师。
请各班级认真组织落实好评选上报工作,特此通知。
铜陵市三中政教处
2016年4月29日